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共筑高质量发展根基。

12月6日,河南省法学会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论坛在郑州文森特国际酒店隆重召开。

本次会议由河南省法学会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天元(郑州)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司法实务界、法学理论界、民营企业界的代表齐聚一堂,深入探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实施路径,为优化河南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当日14时,论坛在庄严的氛围中拉开帷幕。开幕式由河南省法学会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王健主持,他首先宣读了《关于河南省法学会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举办2025年年会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论坛的批复》,明确了本次会议的合法性与重要意义。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斐颖在致辞中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职责使命,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深化涉企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以精准司法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

河南省法学会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孝杰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研究会过去一年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法治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系统部署了下一阶段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企业合规建设、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工作任务,提出要进一步发挥研究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法治资源向民营经济需求聚焦。

会上,研究会副会长李淑霞宣读优秀论文表扬通报,对一批聚焦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前沿问题、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论文作者予以表彰,激励更多法学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深耕非公经济法治研究领域。

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兼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华小鹏代表省法学会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研究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切实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作为核心任务,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推动形成以法治稳预期、增信心、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河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开幕式后,会议进入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环节,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相关增补事项,进一步优化了研究会的组织架构,为研究会持续高效开展工作注入新活力。

当日15时30分,主题论坛环节正式开启,由河南省法学会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樊晓磊主持。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德清作专题报告,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分享了基层检察机关在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中的经验做法,提出要通过精准监督、柔性执法、多元化解纠纷等举措,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司法获得感。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学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良教授以《民营企业规范经营的法治化思考》为题,从法学理论高度出发,深入剖析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框架下企业规范经营的核心要求,结合典型案例阐释了民营企业在股东风险、公司经营风险、董监高风险等民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及防范路径,为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专业指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马家昱聚焦《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合规建设必要性》,指出合规建设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详细解读了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企业合规的相关规定,提出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全链条合规管理体系,助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论坛历时三个小时,议程紧凑、内容翔实,既有高层级的政策解读,又有接地气的实践分享,更有前瞻性的理论探讨,构建了司法、学界、企业“三方对话”的高效交流平台。与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本次会议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明确了民营经济法治保护的实践方向。

此次年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完善了河南省非公经济法治研究的组织体系,更凝聚了各方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与力量。下一步,河南省法学会非公经济法治研究会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民营经济法治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切实将法治保障成效转化为民营经济发展动能,为谱写河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商都金融
